酒店經紀楚斌談酒店小姐與 #MeToo 的因果關係|酒店小姐的性平觀念《上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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坦白從寬;我捫心自問;我也曾經有幾次在酒後對女生做出不禮貌的動作及言語,(當然沒有強制猥褻、強制性侵。)雖然我自認為那些只是無傷大雅的開玩笑,但是我酒醒之後知道那是不對的,而且以現在的標準來看,我那些自以為風流幽默的玩笑就是#MeToo!好彩我不是知名人物,否則我也會上電視了!
今年5月從一些知名人物對異性或同性的性騷擾、強制猥褻等等作為,掀起了一陣旋風似的#Metoo社會運動,誰又揭發誰性騷誰、誰猥褻誰等等爆炸性事件淹蓋了所有新聞,導致從3歲到103歲的人都知道什麼是#MeToo,立法院因此修法「性騷擾防治法」、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及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等性騷擾防治三法。
我現在才談#MeToo就是不想要蹭流量的,是熱潮過了之後的冷靜反思:酒店小姐的#MeToo跟誰申訴?立法院的性騷擾防治三法能保護酒店小姐嗎?有沒有人能夠為獨自在暗自哭泣的酒店小姐主持公道?
我看所有的新聞還有婦幼團體、社會菁英的文章報導,都沒有任何一個人或團體談論酒店小姐的#MeToo。(我這裡用酒店小姐代表所有特種行業的從業人員)
如果人生而平等,那酒店小姐也應該有基本人權、也有性平的權利吧?那怎麼沒有人替酒店小姐發聲呢?我就代替這些袞袞諸公、社會精英直接講大白話:因為90%的人,包括那些道貌岸然的社會菁英,他們骨頭裡都深深印刻著:誰要妳活該倒楣去當酒店小姐?酒店小姐的工作就是被#MeToo,所以性平對酒店小姐是免疫的!